南国都市报3月13日讯(记者 王天宇)两位“95后”男子因结伙贩卖毒品,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近日,乐东法院将两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乐东法院认为,被告人高某才、饶某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结伙贩卖氯胺酮0.02克,其二人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,构成贩卖毒品罪。2019年3月6日,乐东法院作出以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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