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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赔偿款17年不付却买车建房 乐东一“老赖”获刑

南海网 http://www.hinews.cn 时间:2018-01-18 10:23 来源:南国都市报 作者:何慧蓉

  交通肇事赔偿款17年不付却买车建房

  乐东一“老赖”获刑

  南国都市报1月17日讯(记者何慧蓉通讯员吴春萍黄叶华)去年,全省法院共执行到位金额82.82亿元,并判处6宗涉拒执罪案件,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。

  1999年,羊学良酒后驾驶无牌号三轮农用车,与刘某无证驾驶的无牌号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使刘某当场死亡。摩托车上的林某被送往医院抢救,后也因伤势过重死亡。刘某的父母和林某的母亲就此事对被告人羊学良提起诉讼。2000年8月,乐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羊学良犯交通肇事罪,赔偿3位老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1910.2元。

  判决生效后,羊学良未履行赔偿义务。2000年9月,3位老人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3位老人与羊学良达成和解协议:约定分期履行赔偿义务。协议签订后,羊学良仍未主动履行和解协议。羊学良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,于2006年11月8日被乐东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。

  2014年1月,乐东法院再次向羊学良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。法院查明,2004年至2013年间,羊学良以18150元先后购买了三轮摩托车、两轮摩托车、农用拖拉机、雅迪牌电动车各一辆,还花费36000多元新建一层100平方米左右的平顶房,且在银行有存款,有意隐藏、转移财产,致使乐东县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。乐东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2日将该案移送乐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。

  2017年1月11日,羊学良家属向乐东县人民法院专用账户存入人民币47768.2元。乐东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8日终结执行程序。

  2017年12月29日,被告人羊学良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被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
  

责任编辑:苏乐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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